两个月喜获满意拆迁补偿,山东当...
石家庄长安区当事人,你的房屋安...
安徽东至县官港镇当事人,你的房...
甘肃陇南西和县当事人,你的危房...
鞍山市立山区当事人,你公司的土...
河北沧州盐山县当事人,你的拆迁...
通辽科尔沁区当事人,你们的回迁...
赤峰克什克腾旗土城子镇当事人,...
荆门东宝区当事人,你们的拆迁案...
广州黄浦区温女士,你的拆迁案情...
电话:400-678-5000
QQ :1654176209
邮编:100071
E-mail:bjcls@163.com
北京土地征收律师:骗取征地手续的征地行为违法,批复文件无效
因公共利益需要征收农民土地时,相关部门必须要通过合法的手段来获得征地批复文件。只不过实践过程中,极个别的征收方为了能尽快拿到征地批复文件,便会采取欺骗的手段来拿到征地文件,比如说所提交的材料与实际不符,征地面积被擅自扩大,征收目的明明是为了商业开发,却在办理审批手续时说成是因公共利益需要,又或说是,征收程序明明没有落实到位,相关补偿明明没有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可在办理审批手续时,却全都予以肯定,相关补偿费也都落实到位等等。
对此,凯诺律师提醒大家,在土地征收中一定要审查是否存在以欺骗手段骗取征地手续的情形,若发现征地手续不合法,那么一定要向上一级有关部门投诉、举报。一般采取欺骗手段或者是超越职权批准用地的,相关部门所获得的征地批复文件是无效的。
根据《土地管理法》中的规定,无权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单位或者个人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超越批准权限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不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批准用地的,或者违反法律规定的程序批准占用、征收土地的,其批准文件无效。
总之,凯诺律师最后想要告诉大家的是,土地征收与被征地农民的利益息息相关,所以在遇到土地征收后,一定要注意具体的征收细节,及时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一旦发现征收程序、征收细节没有落实到位,没有保障自己在征地拆迁中的各项权益,或者是发现土地征收没有办理审批手续,相关部门采取以租代征的方式实际占用土地等,建议被征收人尽快收集相关的证据材料,若有必要,尽快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