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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征收补偿律师:未签订补偿安置协议,就收到征收补偿款?
发布日期:2026-03-20点击率:11

  北京征收补偿律师:未签订补偿安置协议,就收到征收补偿款?

  签订补偿安置协议是征收拆迁过程中必须要履行一个法定步骤。征收方与被征收人就补偿事宜在前期协商好之后,需要将所有口头上约定好的事项全部落实在书面协议中,且双方还需要在书面协议的落款处签上自己的名字,摁上自己的手印,漏掉哪一个细节,该协议都是不符合法律法规的。

  但是让被征收人签订补偿安置协议的前提条件之一就是征收补偿合理、公平,足以保障被征地农民土地被征收以后的生活水平。然而实践过程中,对于征收方公布的征地补偿标准,往往会被很多被征收人认为不合理,补偿标准太低,因此,这也就导致许多被征收人不愿意签订补偿安置协议。

  对于征收方来说,如果被征收人不愿意签订补偿安置协议,那么征收工作就无法按时推进。因此极个别的征收方为了推进征收工作,便会采取各种手段,最常见的手段就是断水、断电,语言威胁、恐吓被征收人,甚至是直接强制清除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强制拆除房屋等。不过,有的征收方知道无论是断水、断电,还是强拆都是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因此便会找村委会模仿被征收人的笔迹,签订补偿安置协议,要么就是将极低的征收补偿款,直接打入被征收人的账户中。

  那么,征收方将不合理的补偿款直接打入被征收人账户中,就符合法律法规吗?就算是履行了补偿职责吗?

  答案显然是否定的。在被征收人对补偿标准有异议的情况下,即使征收方将补偿款打入了账户,只要没有签订补偿安置协议,且被征收人对此事还不知情,也就是不同意,那么征收方将不合理的补偿款打入被征收人账户的行为就是违法的,侵害了被征收人的相关权益,而且从某种程度来说,这也是征收方不成熟的一种表现,而且最高人民法院也曾发布过类似的案例。

  最高人民法院曾在相关的裁判案例中指出,行政机关在未征得被征收人同意的情况下,将相关补偿安置款直接存入被征收人银行账户中的行为不是成熟的行为,不具有可诉性,且该行为不意味着被征收人与行政机关就征地补偿事宜与行政机关达成一致意见,也并不阻碍被征收人因对补偿安置行为不服,通过复议或者诉讼等途径寻求救济。

  在集体土地征收过程中,即使征地机关已经履行了给付补偿款的义务,土地使用权人仍不交出土地的,也应通过作出责令交出土地决定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程序实现收回土地的目的。行政机关实施强制清除地上附着物的行为,侵害附着物所有权人合法权益的,地上附着物的所有权人有权提起行政诉讼。当事人未与行政机关签订征收补偿协议,行政机关虽然在实施了清理行为后将征地补偿款及青苗费打至当事人的银行卡内,但并不代表当事人已经认可行政机关的行为。

  一般情况下,如果广大被征收人对征地补偿标准有异议,且迟迟不愿意签订补偿安置协议的话,如果征收方想要尽快拿到土地,推进征收工作的话,那其是可以在被征收人拒绝签订补偿安置协议之后,尽快依据补偿安置方案对被征收人作出征地补偿安置决定,这也是法律规定的程序。被征收方如果在收到征地补偿安置决定后,如果没有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是提起行政诉讼的话,征收方想要推进征收工作,还要以书面的形式进行催告。

  对于催告后,被征收人仍然无动于衷的,则需要按照《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中的规定,对被征收人作出责令交出土地决定,此时被征收人在收到该决定后,仍然有机会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对于被征收人在收到责令交出土地决定后,并没有申请复议或者是提起行政诉讼的,征收方还需要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所以,凯诺律师在这里提醒大家,在征收方未经过自己将极低的补偿款打入自己银行账户时,被征收人千万不要提取这笔钱,只要不动这笔钱,那么就不算自己认可了征收方的行为,即认可了这些补偿款。反之,一旦将这笔补偿提取了出来,或者说是取了一部分钱,那么就会被征收方反认为,你是同意这笔补偿款的,这对被征收人来说就会非常的不利。

  除此以外,在征收方未与自己签订补偿安置协议,未经过自己同意的情况下,将征收补偿款直接打入了自己的银行账户,那么要尽快向上一级有关部门投诉、反映,千万不要一味地与征收方周旋,或者是等待,要求有关部门对征收方的行为进行查处,对于有关部门默认征收方“先斩后奏”行为的,建议被征收人马上收集相关的证据材料,包括转账记录,与征收方的聊天记录,还有土地使用权证、产权证等等证据材料,并尽快咨询专业律师。

  对于征地问题比较复杂的,或者是被征收人对法律知识欠缺的,不知道如何审查征收方行为是否合法还是违法的,则可以咨询专业律师,让律师帮助自己分析案件的具体情况,对于有必要启动法律程序的,则可以在专业律师的指导下,尽快准备材料证据,向有关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总之,凯诺律师最后想要告诉广大被征地农民的是,征收方直接将征地补偿款打入被征收人账户肯定是不合法的,若自己对这笔补偿款仍然有异议,那就千万不要动用这笔补偿款,避免出现对自己不利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