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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征地纠纷:房屋征收中,征收方为了推进征收工作,断了家用电怎么办?
发布日期:2026-03-16点击率:13

  北京征地纠纷:房屋征收中,征收方为了推进征收工作,断了家用电怎么办?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规定,在房屋征收过程中,任何人、任何单位不得采取断水、断电以及其他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迫使被征收人搬迁,更不能直接强制拆除被征收人家里的水电,实施房屋征收必须先补偿、后搬迁,这是征收原则之一。

  只不过从律师办案的过程中来看,有的征收方为了推进征收工作,通常会在被征收人对拆迁补偿标准有异议的情况下,采取各种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来威胁,迫使被征收人搬迁,而被征收人最常到的违法逼迁行为则是断水、断电,阻断被征收人家里唯一的通行道路,或者是在未签订补偿安置协议的情况下,直接强制拆除房屋等等。

  那么作为被征收人,如果遇到征收方因自己对补偿标准有意见而没签订补偿安置协议,把自己家用电停掉的情况时,应当要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下面我们就结合凯诺律师办理过的案件来简单地为大家浅析一下。

  李某是某省某市某县的村民,其在当地拥有一处合法房屋。但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李某家乡开启了一系列的征收活动。而李某家的房屋因地理位置较为优越,所以也被相关部门划规在了征收范围内。对于征收,李某与家人是没有异议任何的,其还想着通过征收来改善一下自己家的生活水平,改善一下居住环境,所以对于此次征收,李某抱有很大的希望。

  但是让李某没有想到的是,此次征收补偿标准却与自己预期的差距还要大。在李某看来,如果按照征收方提供的补偿标准对息进行补偿安置的话,那么其以后的生活水平恐怕很难得到保障,所以为了防止自己的生活质量越来越差,李某便没有与相关部门工作人员签订补偿安置协议。

  其想着,只要自己拒绝签订补偿安置协议,那么征收方为了推进征收工作,肯定会提高补偿标准,然而让李某与其家人没有想到的是,不仅没有等来征收方主动协商补偿,提高补偿标准的消息,反而还遭到到征收方强制断自己家电的情况。征收方在未履行任何法定程序,且也未以书面形式告知李某的前提下,为了达到征收目的,便要求当地供电公司将李某家的家用电实施了强制断电,这给李某家的生活带来了极大的不方便。

  家里的断被征收方强制断了之后,李某找到当地相关部门就此事进行反映,但是却没有任何的结果。对此李某也是深知将希望寄托说相关部门恐怕会对自己不利,于是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李某便决定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由于自己不懂法,于是李某便决定找一位专业办理征地拆迁案件的律师来帮助自己。

  经过一番查找与对比,李某便联系到了凯诺律师,经过几天的沟通,李某最终决定委托凯诺律师来全权处理断电一事,希望凯诺律师能利用自己的办案经验以及所学法律知识帮助自己维护合法权益。

  凯诺律师介入到本案之后,结合李某的情况以及其提供的相关证据材料,又重新把案件捋了一遍,并制定了一套维权方案。按照该维权方案中的,凯诺律师随即指导李某针对相关部门强制断电行为向人民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相关部门断电行为违法。

  在庭审中,凯诺律师认为,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中明确规定了,任何人、任何单位都不能采取任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本案中,相关部门因李某没有签订补偿安置协议,便在未行其他任何法定程序的情况下,就直接给当地水电公开发通知,让其停掉李某家的家用电,这显然违反了法律规定,侵害了李某的合法权益。

  而且凯诺律师还认为,不管是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还是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征收方都需要遵循先补偿、后搬迁的原则,也就是说,只能在给予被征收人合理、公平的补偿之后,征收方才能推进征收工作,对于迟迟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协议的,征收方则需要依法依据补偿安置方案作出征地补偿安置决定等法定程序。

  本案中,李某在什么文件都没有收到的情况下,其家里的电就被断电,很明显是征收方想以这种方式来推进征收工作。最终因在开庭之前,征收方已经主动撤销了断电通知,所以法院最终判决确认相关部门对水电公司作出的断电通知违法。

  凯诺律师最后想要告诉大家的是,在未签订补偿安置协议,未给予被征收人合理、公平补偿的情况下,征收方就直接断水、断电,阻断通行道路都是较为常见的逼迁行为,如果被征收人遇到,那么要及时地收集相关的证据材料,对断电现场进行拍照等,然后马上咨询专业律师,如果有必要,建议尽快在专业律师的帮助下,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