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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土地征收律师:遇上了征收,但不想被征收,可以拒绝吗?
一个城市的发展离不开土地,所以实施土地征收、房屋征收是不可避免的。事实上,相关部门实施征地拆迁不管是对老百姓,还是对国家来说都是好事,通过征收可以进一步提升城市经济,也可以进一步改善老百姓的生活质量,可以说是一举两得。
但是实践过程中,也有极个别的老百姓拒绝实施征地拆迁,不想被征收,不想离开生活了几十年的地方。那么,遇到征收以后,老百姓是否可以拒绝被征收呢?
首先,通过《土地管理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的规定我们可以得知,相关部门在因公共利益的需要下,可以征收农村集体土地(包括宅基地上房屋),也可以征收国有土地上个人房屋、单位。对于公共利益,《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八条规定中明确了公共利益的范围。
包括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区综合服务、社会福利、市政公用、优抚安置、英烈保护等公共事业的建设项目,还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扶贫搬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项目等都属于公共利益。
只要是因公共利益开展的征地拆迁活动,那么其性质就与城中村改造、棚户区改造、城市更新等之类的项目有一定的区别了。城中村改造、棚户区改造之类的项目从原则上来说具有一定的公益性,其最终的目的都是为了老百姓。通过这些活动,进一步改善老百姓的居住条件,提高老百姓的生活质量。
简而言之,其实就是为了能让老百姓住上更安全,环境更优美的房屋。既然项目具有公益性,是为了老百姓,那就需要与老百姓商量着来,不可以强迫老百姓搬迁上楼,需要遵循老百姓的意愿。
但是如果征收项目是因公共利益,比如说相关部门要占用土地建设学校,建设高铁、修建公路、水利工程,以及一些基础性设施设备等,那么从原则上来说就具有一定的强制性了。也就是,如果你以各种理由拒绝搬迁,拒绝交出土地、房屋,那么征收方就会采取强制措施,推进征收工作。
不过,征地拆迁中的强制措施可不是征收方想怎么使就能怎么使的。由于征地拆迁关系着老百姓的切身利益,也涉及国家利益,所以征收方在采取强制措施时,具有一定的限制,其只能是在法律规定的框架下进行。就是征收方若想尽快推进征收工作,那就必须要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来进行,其不可以采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迫使被征收人搬迁。
比如,在被征收人迟迟不愿意搬迁,对补偿标准有意见,而拒绝签订补偿安置协议时,征收方需要先针对未签订补偿安置协议的被征收人作出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或征地补偿安置决定,这是法定程序之一,也是在被征收人未在签约期限内签订协议时,征收方必须要履行的,这在地方出台的法律法规中也有明确规定。
例如《宁国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办法》中规定, 征收实施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未达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市人民政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
《天津市征收集体土地房屋补偿安置工作的指导意见》中规定,征地批准后仍未签订补偿安置协议的,区人民政府应当自收到征地批准文件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及时作出征地补偿安置决定,送达相关权利人并依法组织实施。
被征收人在收到补偿安置决定之后,如果不服,是有权针对该文件提起法律程序的,即有权向有关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对于被征收人在收到补偿安置决定后的法定期限内没有提起法律程序的,征收方若想尽快拿到土地,推进征收工作,还需要在救济期限届满之后,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倘若被征收人的救济期限还没有过,那么征收方是无权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
申请强制执行只能是在被征收人既没有履行补偿安置决定中的内容,也没有启动法律程序的情况下。
在《宁国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办法》中规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市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天津市征收集体土地房屋补偿安置工作的指导意见》中规定,被征收人在征地补偿安置决定、责令交出土地决定规定的期限内不腾退土地和房屋,且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由作出决定的区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总的来说,因公共利益需要而实施的征收,虽然具有一定的强制性,但只要侵害了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方在未履行任何法定程序的情况下,推进项目建设,或者说是补偿标准明显不合理,采取断水、断电等违法行为强迫被征收人搬迁等,那么被征收人也是有权利拒绝征地拆迁的。
总之,凯诺拆迁律师最后想要告诉广大被征收人的是,征地拆迁关系着被征收人的切身利益,一旦遇到征收方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一定要尽快咨询专业律师,尤其是在收到征收方作出的文件时,建议在专业律师的帮助下,依法提起行政诉讼,尽快撤销或确认违法,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