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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标准不断提升 枣庄市安全生产行政许可事项平稳有序划转
发布日期:2023-06-29点击率:116

  齐鲁网·闪电新闻6月28日讯 6月28日,枣庄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枣庄市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划转工作”新闻发布会。市应急局党委委员、市应急救援保障中心主任、党组副书记冯卓邦;市应急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宋伯仲;滕州市应急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刘克平;薛城区应急局副局长许秋茹出席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市委宣传部新闻二科科长褚苗主持。

  会上,冯卓邦就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划转工作作了简要介绍和通报。

  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划转基本情况。为严格落实《枣庄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一批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枣政发〔2022〕11 号),顺应当前安全生产管理形势,实现行政审批和安全监管相融合、相促进,形成审批监管的合力,确保安全生产全过程监管,枣庄市应急管理局和枣庄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签订行政权力事项划转交接协议,于2023年6月10日,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将14个涉及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备案)行政权力事项划转至枣庄市应急管理局,自6月11日起,包括省厅直接下放1项许可事项在内的共15个涉及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备案)事项由市应急管理局实施审批许可。同时,各区(市)、枣庄高新区按照各自时间节点,陆续完成了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备案)行政权力事项划转交接工作。

  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划转工作开展情况。积极对接联系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厘清交接事项和工作关键节点,提前谋划,充分准备,按照划转交接协议,做好安全生产行政许可事项承接工作,实现了事项划转平稳有序过渡。市应急管理局高度重视市政府关于推进“市县同权”改革调整行政许可及关联事项工作要求,第一时间下发通知,规范“市县同权”事项及办理流程,加强对各区(市)“市县同权”下放事项承接、办理工作的培训、督导、检查,切实保障调整至区(市)实施的市级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其他行政权力)事项办理不断档,许可服务质量有提升,确保下放事项“放得下”“接得稳”“办得好”。建立信息联通共享机制,市、区(市)两级及时相互推送审批工作进展情况及办理结果,加强属地管理,按照各自职责分工,采取有效监管措施,推动实现安全生产全过程监管。

  划转后安全生产许可事项申办程序。市应急管理局严格落实《枣庄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市县同权”改革调整一批行政许可及关联事项的通知》要求,对15个涉及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备案)事项分为三种办理程序:

  对于高危生产经营单位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查事项,以服务窗口前移的方式,调整至各区(市)受理,企业群众可以就近到各区(市)设立的专门受理点(窗口)提出申请,由各区(市)应急管理局负责初审、受理后,转交市应急管理局审核办理。

  对于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危险化学品使用许可、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应急预案备案、易制毒化学品备案等5项市级权限事项以下放实质性审核权的方式,调整至各区(市)实施。企业群众可以就近到各区(市)设立的专门受理点(窗口)提出申请,由各区(市)应急管理局直接负责审核办理,实现“就近能办、多点可办、少跑快办”,方便基层企业群众办事。

  对于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石油天然气企业安全生产许可、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等3项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事项,依然由市应急管理局直接受理审查。来源:齐鲁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