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律师
成功案例
凯诺公告
两个月喜获满意拆迁补偿,山东当...
河北青县马厂镇当事人:你们的相...
云南文山市广南县当事人:你们的...
辽宁本溪市明山区当事人:你们的...
山东临沂市沂水县当事人:你们的...
惠州大亚湾开发区当事人:你们的...
齐齐哈尔富裕县当事人:你们的案...
锦州北镇市正安镇当事人:你们的...
邢台新河县当事人:你们的不动产...
台州玉环市玉城街道当事人:你们...
联系我们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四合庄路2号院东旭国际A座北楼615
电话:400-678-5000
QQ :1654176209
邮编:100071
E-mail:bjcls@163.com
电话:400-678-5000
QQ :1654176209
邮编:100071
E-mail:bjcls@163.com
行政复议中的复议机关应该是谁
行政复议中的复议机关应该是谁
在行政复议的范畴里,那复议机关到底该咋确定,通常得根据具体的情况来啦。
一般来讲哦,要是有哪个行政机关作出了具体的行政行为,那它的上一级行政机关就会成为复议机关。
就好比说,县级政府作出了行政行为,那它的复议机关就是市级政府啦;要是市级政府部门作出了行政行为,那复议机关要么是该部门的本级政府,要么就是上一级主管部门。
要是碰到省级政府或者国务院部门作出的行政行为,这时候复议机关就是作出该行为的机关本身啦。
另外,对于那些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像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之类的,要是对它们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复议机关就是它们的上一级主管部门啦。
总之,要想确定具体的复议机关,那可得把作出行政行为的机关的级别和性质等这些因素都结合起来好好判断一下,这样才能准确地找到那个负责复议的机关。来源:律图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