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律师
成功案例
凯诺公告
两个月喜获满意拆迁补偿,山东当...
石家庄长安区当事人,你的房屋安...
安徽东至县官港镇当事人,你的房...
甘肃陇南西和县当事人,你的危房...
鞍山市立山区当事人,你公司的土...
河北沧州盐山县当事人,你的拆迁...
通辽科尔沁区当事人,你们的回迁...
赤峰克什克腾旗土城子镇当事人,...
荆门东宝区当事人,你们的拆迁案...
广州黄浦区温女士,你的拆迁案情...
联系我们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四合庄路2号院东旭国际A座北楼615
电话:400-678-5000
QQ :1654176209
邮编:100071
E-mail:bjcls@163.com
电话:400-678-5000
QQ :1654176209
邮编:100071
E-mail:bjcls@163.com
新余市生态环境局实行行政执法与损害赔偿并举
新余市生态环境局实行行政执法与损害赔偿并举
大江网/大江新闻客户端讯(通讯员刘 思、夏志红)近日,新余市某医院因废水排放超标,被处以20万元行政处罚,并投入60万元实施生态修复。
新余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联合新余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对新余市某医院开展专项执法检查。经现场取样检测,该医院废水排放口氨氮、粪大肠菌群两项指标超出排污许可限值,依法处以20万元行政罚款,同步启动生态损害赔偿机制,推动其投入60万元实施生态修复。
在这起执法案件中,执法人员通过开展政策宣传,商讨修复方案,引导涉事单位采取“植树复绿+增殖放流+菌种培育”立体修复措施,力争实现生态环境损害“应赔尽赔”与修复成效“可见可感”的有机统一,既彰显了环境执法的刚性,又通过专业指导帮助企业算清“生态账”和“发展账”。来源:大江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