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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邑市创新完善府院联动机制,全方位提升行政应诉工作质效
发布日期:2023-10-27点击率:76

  昌邑市创新完善府院联动机制,全方位提升行政应诉工作质效

  近期,为加强对行政应诉工作的监督管理,结合工作实际,昌邑市印发了《关于健全完善行政审判和行政应诉府院联动工作机制的意见》,在潍坊市首创“府院联动机制”,打通“府院”常态化沟通壁垒,切实有效提升行政机关行政应诉工作质效。

  一是建立联席会议、行政诉讼案件备案通报机制。市人民法院和市司法局负责府院联动工作的日常联络和沟通协调,每年至少召开一次联席会议,通报行政诉讼工作情况和行政争议化解情况,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于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落实情况、部分存在普遍性、倾向性的行政案件问题加强研究,提前对政府存在的败诉风险进行预判,提出对策,以共同出台指导意见等形式确认共识、并由责任方负责落实,从而有效监督行政机关对执法过程中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自我纠正,达到提高全市依法行政水平的效果。

  二是加强信息互通互享,全面提升行政执法与行政应诉水平能力。府院联动机制推动政府与法院全面对接,形成行政诉讼信息互联互通、工作互促互进的良好局面。在行政审判中,对需要通过多元化方式解决的行政争议,人民法院、司法行政机关及相关行政执法部门积极协调,坚持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的原则,把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贯穿于行政案件立案、审判和执行的全过程。经常性开展审判人员、行政复议人员、行政执法人员参加的学习培训、案例研讨、考察交流活动,积极组织行政执法人员、行政复议人员参加庭审旁听,定期通报全市行政诉讼案件相关信息,做好行政诉讼通报统计分析工作,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交流,全面提升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水平和行政应诉能力。

  三是全面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规定,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强化法院与行政机关在负责人出庭应诉、多元化解和诉源治理等方面的协同配合,实现“信息共享、监督指导、协同推动”,做好行政机关负责人庭前辅导工作,打消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顾虑,规范负责人不能出庭的情形,保障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得到有效落实,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水平,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用活用好“府院联动”这个“关键平台”,通过府院合力、创新机制、落实责任,力求行政诉讼败诉率明显降低。来源:澎湃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