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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概述
国家赔偿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因行使职权给公民、 法人及其他组织的人身权或财产权造成损害? 依法应给予的赔偿? 国家赔偿由侵权的国家机关履行赔偿义务?
赔偿请求人要求国家赔偿的? 赔偿义务机关、 复议机关和人民法院不得向赔偿
请求人收取任何费用? 对赔偿请求人取得的赔偿金不予征税?
二、 赔偿义务机关
行政赔偿: 受害的公民、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要求赔偿? 受害的公民死亡?
其继承人和其他有扶养关系的亲属有权要求赔偿? 受害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
承受其权利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要求赔偿?
行政主体行为 赔偿义务机关
行政机关作出侵害行为 该行政机关
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作出的侵害行为 其所在的行政机关
法律、 法规授权组织作出的侵害行为 该授权组织
两个以上行政机关共同作出侵害行为的 共同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
实施侵权行为的行政机关被撤销
有继续行使职权的机关———→继续行使职权的机关
没有继续行使职权的机关———→作出撤销决定的机关
复议机关作出侵害行为的
对加重部分提出行政赔偿———→复议机关
对非加重部分提出行政赔偿———→原行政机关
委托人作出侵害行为的 委托的行政机关
三、 赔偿方式
国家赔偿以支付赔偿金为主要方式 (原则)
能够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的? 予以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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