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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市试点行政诉讼案将跨区域集中管辖
18日,记者从商洛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该市针对“受理难、执行难、行政干扰大”的行政诉讼案件将跨区域集中由洛南和商州区法院审理。
昨天,商洛市中级法院行政庭庭长周世安告诉记者:行政诉讼案件也就是百姓通常说的‘民告官’,一直以来“因为种种因素受理难、执行难,县、区法院甚至嫌麻烦连案子都不给立,严重损坏了法律尊严,侵害了当事人权益。”据周世安讲,商洛市中院开展行政案件跨区域集中管辖试点是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最高法相关规定进行的。
据介绍,商州区和洛南县法院作为行政诉讼案件首批试点县区,洛南县法院负责商州、丹凤、商南县法院管辖的行政诉讼案件,商州区法院负责洛南、山阳、镇安、柞水县法院管辖的行政诉讼案件。丹凤、商南、柞水、镇安、山阳五县法院从2015年1月起不再受理行政诉讼案件,将跨区域集中管辖,探索司法审判区域和行政管理区域的有限分离,切实维护公民、法人以及其他合法组织的合法权益,实现司法的公正和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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