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怕领“蜗牛奖”不是“违法强拆”的理由
发布日期:2018-07-12点击率:878

  在被上级部门督察后,江苏泰兴市担心被指责为“不作为”而领到“蜗牛奖”,在两个多月的时间里,拆除高速公路沿线300多块俗称“高炮”的户外广告牌。(7月8日光明网)

  今年4月18日,泰兴市因为拆除违法“高炮”广告不力,被泰州市效能办以“不作为”加以批评,并派人到泰兴进行督查。如若问题未及时整改,有可能会被颁发“蜗牛奖”。如此压力下,泰兴市加大了工作力度,在两个多月的时间里,高速公路沿线的300多块户外广告牌相继被拆除。

  泰兴市由蜗牛变身为野马,工作状态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从中足以窥见“蜗牛奖”的强大震慑力。突击拆除户外广告牌,也许能按期完成上级下达的任务,但当地政府却招来了“违法强拆”的质疑。仔细梳理新闻内容可知,出现这样的质疑,并不是给政府扣帽子,的确是有理有据。

  其一,从审批手续上看。业主在建设广告牌时,已获得乡镇政府的审批,据新闻配发的图片显示,有的是在2007年,有的是在2011年。工作人员根据2012年实施的《江苏省高速公路沿线广告设施管理办法》,以未经县级以上政府审批为由,认定之前的广告牌属违法建筑,不仅站不住脚而且荒唐可笑。

  其二,从法律程序上看。退一步讲,即便广告牌是“违法”建筑,当地政府也没有想拆就拆的权力。按照行政强制法的规定,对违法建筑应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又不拆除的,方可依法强拆。一声招呼不打,就把广告牌放倒了,显然违反了法律程序。接到业主反映后,泰兴市政府进行了纠正,要求规范拆除行为,也从侧面证实了前期有“违法强拆”问题。

  怕领“蜗牛奖”,却不怕突击拆牌违法,匪夷所思的背后,其实有着权衡利弊的考量。毕竟,“蜗牛奖”体现了上级领导对地方工作的态度,如果获此“殊荣”,就会成为地方领导的一个污点,政治前途、政绩考核、经济利益等都将受到牵连。相较而言,法院判决且不说胜负难料,即使败诉也是政府掏钱埋单,对个人几乎没有什么影响。孰利孰弊,不言自明。

  一场户外广告牌的拆除行动,由不作为演变成乱作为,地方政府固然有错,但上级领导也应反思。试想,如果上级不要求“三年任务一年完成”,而是多留点时间给基层消化矛盾阻力,事情也不至于闹到这种地步。不怕群众不满意,就怕领导不乐意,基层干部的苦衷,同样是个必须正视的问题。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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