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行政律师网—北京行政律师—北京凯诺律师联系我们 | 加入收藏

法律热线:010-53359288 / 18601155977

标签:行政律师  著名行政律师
房屋权属起纠纷 行政诉讼来化解
发布日期:2018-05-23点击率:871

  近日,柯城区人民法院审判员、书记员、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人员及湖镇镇国土站工作人员对一起房屋权属纠纷开展调解工作。

  湖镇镇新光村马杨巷三间泥木结构老屋系王某兄弟的父亲建造。1989年5月27日,陈某(母亲)和王某兄弟以分家协议形式登记房产证三本,所有权人分别为他们三人。2000年4月5日,陈某、王某(哥哥)将其房产以分家协议的方式合并转移给弟弟,同年4月24日,王某(弟弟)申请变更登记,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证书。现王某(弟弟)去世,房屋年久失修,属于D级危房,其妻子卢某打算将其房屋进行修缮,但王某(哥哥)不认可2004年4月5日签署的分家协议,认为自己并没有签字确认,且未将其房子的三分之一份额转移给弟弟,要求归还其房屋所有权,双方由此发生纠纷。。

  审判员就双方当事人现住房情况;家庭经济情况;关于陈某(母亲)的赡养情况及住房情况;以及对1989年分家协议和2000年分家协议的认可与确认情况等问题进行一一询问并确认。调解中,双方律师向双方当事人进行了普法并劝说,直击问题的矛盾点,就补偿款双方当事人僵持不下。最后,工作人员从情理的角度劝导双方当事人,不要太过于纠结补偿款,毕竟“金钱有价情无价”,还是要本着互谅互让、“和为贵”的原则解决问题。

  通过在场工作人员的“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析法释法、温情疏导,双方当事人的态度进一步缓和,表示愿意回去好好考虑后再行商榷。来源:龙游新闻网


     想了解更多征地拆迁资讯,快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我们的官方微信平台吧!当您遇到拆迁问题时求助北京凯诺律师事务所我们会用我们的专业技能维护您的合法权益。凯诺拆迁律师维权热线:010-533592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