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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出台行政复议 繁简分流工作办法
5月15日,市政府行政复议局发布消息,该局日前印发《太原市行政复议案件繁简分流工作办法》,旨在进一步完善行政复议办案程序,促进行政复议工作提质增效。该《办法》将于今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
《办法》主要规定了行政复议案件繁简分流适用范围、适用简易程序案件类型、复议案件立案程序、被申请人答复期限、案件审理程序等内容。其中,在简案快办方面,规定拟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在3日内完成立案审批,被申请人应当在5日内作出答复,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在30日内作出复议决定;在繁案精办方面,规定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应当组织听证会进行审理,必要时还可以采取召开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报请政府常务会议讨论等方式进行审理,提高复议案件办理质量。
此外,对于现场提交的行政复议申请,如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应当当场受案,当日完成立案审批,当日发出行政复议案件受理通知书,实现受理环节“最多跑一次”。同时,《办法》将行政复议案件纳入法律援助服务范围,复议机构可以在立案审批后5日内,告知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申请人向援助机构提出申请,由法律援助机构审查后指派援助律师代理行政复议案件。来源:太原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