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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人民政府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县两级行政复议职责调整的通告
绵阳市人民政府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县两级行政复议职责调整的通告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现将我市市、县两级行政复议职责调整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2022年10月1日起,除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税务和国家安全机关外,市、县两级人民政府统一管辖以本级人民政府派出机关、本级人民政府部门及其派出机构、下一级人民政府以及有关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并以本级人民政府名义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二、自2022年10月1日起,市、县两级政府部门收到行政复议申请的,自收到该申请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转送有管辖权人民政府的行政复议机构办理,并书面告知行政复议申请人。此前,市、县两级政府部门已经受理的行政复议案件,由该部门继续办理。
三、市、县两级司法局作为本级人民政府的行政复议机构,负责依法办理本级人民政府行政复议事项。市、县两级司法局办公地址和联系电话见附件。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修订后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特此通告。
文章来源: 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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