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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民告官”遇冷难题 成都双流发挥主渠道作用为民复议
发布日期:2021-07-07点击率:322

  在“民告官”的渠道中,行政复议屡屡遇冷。如何发挥行政复议公正高效、便民为民的制度优势和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成都市双流区司法局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案前、案中、案后全流程依法行政,通过运行“1+2+N”行政争议联动化解模式、实行一案三审办理机制、构建行政复议“一网通办”服务平台等举措,积极探索和完善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机制,以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为导向,推动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增强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自今年2月份以来,双流区83.3%的案件实现了“案结事了”,不再提起行政诉讼。

  多方联动搭建“1+2+N”化解格局

  行政复议为解决“官民”纠纷提供了便捷高效之路,关系到人民群众对依法行政的直接体验感和获得感。工作机制先行,双流区司法局着眼矛盾纠纷的多元性,从两个方面搭建联动机制,实行“1+2+N”行政争议联动化解模式,即“一府两院”N个行政机关的联合化解格局。

  去年6月,双流区司法局与区法院、区检察院签署《关于联合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的实施办法》,建立检察监督介入机制,整合司法资源,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形成优势互补、多方联动格局,强化解纷防线,促进纠纷分层化解、分流递减。在化解一起违法搭建鸽棚的行政复议案件时,双流区司法局组织区检察院、区综合执法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等相关单位共同参与调解会。各部门根据职能职责,紧紧围绕该争议的源头和要害,在扎实的调查核实基础上,向当事人讲事理、析法理、融情理,消除了当事人对行政处罚的抵触情绪,当事人认可并接受了行政机关对其作出的处罚,主动申请撤回行政复议申请,并承诺自行拆除违法构(建)筑物,实现了行政争议的实质性化解。

  巩固“府院联席会”常态化机制,定期收集全区行政争议热点、疑点、难点问题,坚持“府院联席会”季度召开,组织法院与行政机关面对面交流沟通,针对性提出意见建议,为规范行政行为把脉问诊。目前,双流、龙泉、新都“三区府院联席会”已连续召开三年。同时,采取以案释法等方式,强化行政机关负责人及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理念,提高执法水平,规范执法行为,从源头上构筑行政争议“防火墙”。

  严格审案保证每个案件公正无误

  是否依法行政体现在每一个行政复议的案件中,案件办理是否公正就是试金石。双流区司法局严格办案流程,分流化解。首先,坚持在复议案件受理阶段进行初审区分,对符合受理条件的案件先予释明引导,厘清事实情况,积极疏导情绪,耐心释法析理,促进争议现场化解。其次,对进入审理程序的复议案件,根据案件类型、案涉金额、案涉群体等因素界定简易案件和复杂案件。简易案件实行办案人员“自审+快审”模式;复杂案件采取办案人员、法律顾问、复议委员会“共审+合议”模式,即复杂案件实行一案三审制,同时结合案件情况,多方协作,共同促进纠纷化解。第三,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应诉”原则确定区政府为被告的诉讼案件承办单位,在交办通知中明确需先予沟通协商,争取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

  复杂案件的争议焦点往往是矛盾化解的关键,双流区司法局要求必须充分研判分析,全面查明事实,打消群众“官官相护”的顾虑。一是由办案人员初步研判分析案情,对于存在化解可能性的案件,交由法律顾问围绕事实认定、争议焦点、证据效力、法律适用等方面提出咨询意见,找准纠纷产生的根源。二是实地调查核实案件主要事实和证据,采取“一听二核”方式,由行政机关解释说明,并充分听取利益相关方意见后,进行现场走访调查核实,最大限度还原案件真实情况,严把事实关证据关。

  案件办理结束并不是万事大吉,为保证案件质量,双流区司法局建立案件回访机制,聚焦复议决定、调解协议等执行情况以及矛盾化解、善后维稳工作情况。充分发挥《行政复议意见书》和《行政复议建议书》作用,实现“办好一件,带动一片”的效果,确保群众权益得以合法保障。同时,坚持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季度通报说明制度。2020年上半年以来,有3个未落实出庭应诉的单位在区政府常务会上作出说明,促使行政机关增强依法行政意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数字赋能提升办理时效便民利民

  行政复议要解决“遇冷”问题,除了公正专业,还要高效便民。双流区司法局按照“数字法治、智慧司法”信息化体系建设的总体安排,参与司法部全国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平台试点工作,构建行政复议“一网通办”服务平台。

  据介绍,该平台将实现行政复议案件在线办理,同时增加通过互联网、微信小程序等申请行政复议等功能,使群众足不出户就可以申请和参加行政复议活动,完成从“线下跑”向“网上办”的转变。“这将极大地方便群众的申请办理,连一次都不用跑了。”双流区司法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数字赋能的改变不止如此。平台能实现数据实时汇聚,与行政执法、行政诉讼信息化平台互联互通,对行政执法行为进行全周期、全过程监督,完成从“分头办”到“协同办”的转变。与此同时,还能实现行政复议案件的高质高效办理,加快案件办理进度,在保证案件办理的质量前提下,缩短结案期限。

  全面推进行政复议“一网通办”,实现三个转变,是发挥行政复议方便快捷的制度优势,使群众认识到行政复议比信访更规范、更智能、成果可视;比诉讼更便捷、更高效、实质解决的特点,推动政务服务从政府供给导向向群众需求导向转变,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提供有力支撑。

记者 王一多

来源:四川法治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