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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窗口”对外!江西制定方案加快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步伐
发布日期:2021-03-23点击率:437

  近日,江西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制定《江西省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从今年7月1日起,省、市、县级政府全面集中行使改革后的行政复议职责,实行同级政府行政复议工作“一个窗口”对外。

  《方案》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以整合复议职责、健全复议工作机制、强化复议保障措施为重点,对改革任务进行了细化和部署;并着重强调要将党的领导始终贯穿于复议体制改革的全过程和各方面。

  《方案》有效整合了行政复议职责,规定除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税务和国家安全机关外,全省行政复议职责集中至省、市、县级三级政府。县级以上司法行政部门作为同级政府行政复议机构,统一承担本级政府的行政复议工作职责,并以同级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名义开展工作。

  本着复议为民、便民原则,《方案》提出,各级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行为时应规范告知行政复议申请权,引导当事人正确反映诉求。政府行政复议机构应当完善工作机制,优化工作流程,进一步畅通申请渠道,设立专门的复议受理窗口,并及时公布互联网和邮寄等申请渠道;要依托基层司法所或者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设立行政复议代办点,为申请人就近申请行政复议提供便利。

  为提升行政复议办案质效,《方案》明确,政府行政复议机构要把依法调解的理念贯穿于案件办理全过程,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要加强行政复议信息化建设,推进行政复议决定书向社会公开,提高行政复议透明度。县级以上政府要建立、健全行政复议委员会,为重大、复杂、疑难案件的审理进行研究和提供咨询。

  为强化行政复议监督功能,《方案》要求建立“四个机制”。即:建立倒逼依法行政监督机制,行政复议文书执行监督机制,行政复议决定抄告制度和行政复议工作报告、通报机制。《方案》还要求,对违法违规干扰、插手具体行政复议案件办理的行为,要全面、如实记录。

  为顺利推进改革工作,《方案》还对行政复议工作编制、人员、经费、设施等保障提出细化要求,规定一般复议案件由2名以上专职办案人员办理,重大、复杂、疑难案件不少于3人办理。

  《方案》的出台,为江西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设定了“时间表”和“路线图”。为确保改革顺利完成,江西专门成立了由省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的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开展、协同推进改革工作。目前,各项改革任务正稳步推进,预计今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

来源:司法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