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律师
成功案例
凯诺公告
两个月喜获满意拆迁补偿,山东当...
佳木斯同江市当事人,你的土地转...
北京丰台区蒲黄榆当事人,你公司...
呼和浩特土默特左旗当事人,你的...
保定满城区当事人,你的商业用房...
海南乐东县九所镇当事人,你的拆...
石家庄辛集市当事人,你的征地补...
内蒙古扎赉特旗新林镇当事人,你...
山西阳泉市当事人,你的经营用不...
温州苍南灵溪镇当事人,你的房屋...
联系我们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诺德中心一期三号楼1003 (地铁9号线科怡路站C口出)
电话:400-678-5000
QQ :1654176209
邮编:100071
E-mail:bjcls@163.com
电话:400-678-5000
QQ :1654176209
邮编:100071
E-mail:bjcls@163.com
句容市制定出台《行政复议案件繁简分流暂行办法》
为进一步提升行政复议案件办理效率和质量,更加有效地化解行政争议,句容市在研究本区域内行政复议案件类型、数量及特点的基础上,创新开展行政复议案件繁简分流工作,并结合实际,于11月16日制定出台了《句容市行政复议案件繁简分流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适用于市政府行政复议机构办理行政复议案件,规定了行政复议案件的受理程序、繁简案件区分标准以及审理程序。办案人员在收到行政复议申请时初步进行审查区分,对符合规定受理条件,并符合特定情形的可以先行释明引导,当场化解争议,不再进入审理程序;对于不符合受理条件引导不收回申请的,可以当场作出不予受理决定。对进入审理程序的行政复议案件,按照标准进行繁简区分,适用相应的简易程序或者一般程序进行审理,并在规定期限内作出复议决定,从而实现简案快审、繁案精审。同时,根据实际情况不同程序间也可以互相转化。来源:镇江法制政府建设专题
想了解更多征地拆迁资讯,快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我们的官方微信平台吧!当您遇到拆迁问题时求助北京凯诺律师事务所我们会用我们的专业技能维护您的合法权益。凯诺拆迁律师维权热线:400-678-5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