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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行政诉讼点赞——做依法治国的实践者和捍卫者
发布日期:2019-03-20点击率:577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是中国共产党历史上第一次以法治为议题的中央全会。“全面依法治国”被列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一份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面向未来建设法治中国的任务书和路线图,清晰地展现在世人面前。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关键在于各级政府能否厉行法治、依法办事。建设法治政府,离不开公正的行政审判。人民群众“民告官”的渠道是否畅通,人民法院能否公正审理行政案件,无不折射出一个国家法治的发展和进步。

  今年的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提到,2018年,人民法院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出台行政诉讼法司法解释,发布行政审判白皮书,服务保障“放管服”改革,山西、河南、甘肃等地法院开展的行政案件集中管辖试点以及军事法院推进的军事行政审判试点,均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立案登记:让写在纸上的法律成为百姓权益的“活盾牌”

  2014年10月,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向全国人民作出庄严承诺:“改革法院案件受理制度,变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2015年5月1日,人民法院立案登记制全面推开,群众反映比较突出的房屋拆迁、土地征用、政府信息公开等行政诉讼“立案难”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告别“告官不见官”,迎来“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也出声新常态”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明确提出,健全行政机关依法出庭应诉、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制度。2014年,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首次规定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2016年7月,最高人民法院印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应诉若干问题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范围。2016年,贵州贵阳中院审理的一起征地拆迁行政案件中,时任贵州省副省长陈明鸣代表贵州省政府坐上了被告席,在当时属全国首例。欣泰电器诉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案二审过程中,中国证监会主席助理黄炜代表中国证监会依法出庭应诉,此案成为第一起中央部级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案件。

  行政诉讼的被告,从不答辩、不应诉、不出庭,到现在自觉地应诉,积极地配合法院来进行行政审判,自觉接受法院的监督。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已成为法治中国建设征程中一道亮丽的风景。

  走进新时代:努力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司法为民,是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保障和改善民生,是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工作始终不渝的追求。新时代呼唤新作为。实践证明,依法行政是实现依法治国的重要环节,而行政审判是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保障。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工作,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指导,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这一目标,将为实现法治中国宏伟蓝图贡献更多力量,创造更大辉煌。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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