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律师
成功案例
凯诺公告
两个月喜获满意拆迁补偿,山东当...
邢台新河县当事人:你们的不动产...
台州玉环市玉城街道当事人:你们...
广东潮州市潮安区登塘镇当事人:...
浙江温州平阳县鳌江镇当事人:您...
黑龙江齐齐哈尔泰来县江桥蒙古族...
黑龙江绥化海伦市当事人,您的行...
泰州兴化市大垛镇朱先生:您的案...
云南昭通水富市当事人:您的案情...
徐州睢宁县当事人:您的案情材料...
联系我们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四合庄路2号院东旭国际A座北楼615
电话:400-678-5000
QQ :1654176209
邮编:100071
E-mail:bjcls@163.com
电话:400-678-5000
QQ :1654176209
邮编:100071
E-mail:bjcls@163.com
北京企业拆迁律师:评估报告需要进行公示吗?
北京企业拆迁律师:评估报告需要进行公示吗?
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给予被征收人的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安置补助费、停产停业损失费、搬迁费以及拆迁奖励费等等。其中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能低于征收决定作出之日被征收房屋周边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价值最终由评估机构评估确定。
那也就是说,被征收人最终能拿到多少补偿就看评估机构如何对被征收房屋价值进行评估了。所以,对于被征收人来说,评估阶段则成了最为重要的一个环节,广大被征收人若不想在补偿上吃亏,那么就需要格外地注意评估环节了。在评估环节,如果有一个评估细节没有落实到位,都有可能会导致评估结果不利于被征收人。
因此广大被征收人在遇到征收之后,一定要及时了解评估程序,并积极地参与到评估过程中来,这样有利于我们及时发现评估机构工作人员是否存在违法行为。
一般情况下,评估机构在对被征收房屋价值评估之后需要出具评估报告,在出具评估报告后要及时将评估报告和分户评估报告转交给房屋征收部门,并进行公示,在公示期限评估工作人员需要现场解释,对于公示无异议的,房屋征收部门需要将分户评估报告马上送达给被征收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