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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提起行政诉讼应当符合哪些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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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中,凡是知道案件事实的人,都有出庭作证的义务。对于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准许,当事人可以提交书面证言而无需出庭:(一)当事人在行政程序或者庭前证据交换中对证人证言无异议;(二)证人因年迈体弱或者行动不便无法出庭;(三)证人因路途遥远、交通不便无法出庭;(四)证人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意外事件无法出庭;(五)证人因其他特殊原因确实无法出庭。来源: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