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月喜获满意拆迁补偿,山东当...
山东潍坊寿光市当事人,你的房屋...
赤峰敖汉旗当事人,你的土地流转...
乐山犍为县当事人,你们的农用地...
石家庄长安区当事人,你的房屋安...
安徽东至县官港镇当事人,你的房...
甘肃陇南西和县当事人,你的危房...
鞍山市立山区当事人,你公司的土...
河北沧州盐山县当事人,你的拆迁...
通辽科尔沁区当事人,你们的回迁...
电话:400-678-5000
QQ :1654176209
邮编:100071
E-mail:bjcls@163.com
基本案情
近日,綦江法院受理一起涉继续履行行政协议纠纷案件。原告公司系被告重庆江津某工业园发展中心(前身为工业园管理委员会)通过招商引资引进的企业,于2009年6月30日与被告签订了项目投资协议,协议中约定被告应给予原告相应的优惠政策。2023年9月,原告公司认为被告未按项目投资协议履行优惠政策,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审理
綦江法院受理后,承办人员认真研读了关于税收优惠政策的相关规定,在吃透案件基本情况及相关文件后,从实质化解行政争议出发,尽快组织了企业和行政机关进行协调。承办人员首先明确该案系行政协议履行过程中引发的纠纷,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打消了行政机关将该案按民事争议进行处理的想法。其次,向企业讲明了税收优惠政策的变迁过程和背景。协调过程中,承办人员敏锐判断双方意向,积极引导沟通、分析利弊,经过耐心地释明并提出可行性建议后,企业和行政机关均对建议进行了慎重地考量。最终,企业和重庆江津某工业园发展中心达成和解协议,原告公司自愿撤回了起诉。
被告代理人不禁感叹道:“这是一起扯了几年的纷争,一直以来都是园区一件头痛的事,现在法院的主持下,终于得以稳妥解决”。
原告公司也向法院表达了诚挚的感谢:“綦江法院办案效率高,在政策的把握上下了功夫,对政策分析到位,且考虑了企业的发展,用司法温度温暖了企业。”
綦江法院牢固树立“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深入践行案结事了政通人和,积极构建衔接顺畅、协调有序、运行高效的行政争议化解模式,支持市场主体平等竞争、蓬勃发展,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在服务大局中彰显人民法院的责任与担当。来源:澎湃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