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伙同他人堆积69座假坟头,骗取国家拆迁补偿款80多万,北京一村主任获刑
发布日期:2021-07-22点击率:421

  7月15日,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公开发布判决书,披露了北京市大兴区某村村主任杨某山为骗取拆迁补偿款堆积假坟头一案的详情。在新机场“三线工程”占地拆迁过程中,杨某山伙同另外两人在工程占地范围内堆积69座假坟头,骗取国家拆迁补偿款82.8万元,个人分得11.5万元。最终因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五万元。

  法院审理查明

  村主任用假坟头骗补贴

  2017年5月,在新机场“三线工程”占地拆迁过程中,被告人杨某山在时任北京市大兴区某村村委会主任孙某某 (另案处理)的组织下,伙同该村原村委会委员孙某波(另案处理)、原村委会巡防队长孙某安(另案处理),在工程占地范围内堆积69座假坟头,利用协助政府统计并上报坟墓数量的便利,骗取国家拆迁补偿款人民币82.8万元,其中杨某山分得人民币11.5万元。

  2019年4月2日杨某山经电话通知后主动投案,如实供述了上述贪污事实。案发后,杨某山退缴违法所得人民币10.1万元并扣押在北京市大兴区监察委;在法院审理期间,被告人杨某山退缴违法所得人民币1.4万元并扣押在法院。

图:视觉中国

  法院判决

  村主任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 缓刑四年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杨某山身为村基层组织人员,伙同他人在协助人民政府从事行政管理工作时,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骗取公共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贪污罪,依法应予惩处。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杨某山犯贪污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量刑建议适当。鉴于被告人杨某山有自首情节,认罪认罚,积极退赃,依法减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根据相关法律,作出判决如下:

  一、被告人杨某山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五万元。

  二、扣押在案的人民币十一万五千元,发还北京市大兴区某镇人民政府。

来源:潇湘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