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月喜获满意拆迁补偿,山东当...
周口市沈丘县新安集镇当事人,你...
铜仁市印江县新寨镇当事人,你们...
福建罗源县碧里乡当事人,你们的...
烟台栖霞市高速建设占用山林地征...
瑞安市陶山镇当事人,你们的防洪...
河南商城县当事人,你们的环评批...
哈尔滨香坊区当事人,你的回迁协...
甘肃庆阳市镇原县当事人,你的市...
徐州铜山区当事人,你们的以租代...
电话:400-678-5000
QQ :1654176209
邮编:100071
E-mail:bjcls@163.com
面对征收,不少被征收人的房子被强拆,此时国家赔偿这个词屡屡被提起,但是你知道什么是国家赔偿,国家赔偿怎么赔吗?
一、什么是“国家赔偿”
根据行政法的基本原理,行政机关因违法实施行政行为造成他人损害产生的是赔偿责任。
根据《国家赔偿法》第三十六条第八项“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权造成其他损害的,按照直接损失给予赔偿。”
二、直接损失包含哪些
1、被拆建筑物重置成本损失
主要是指重新建造与原有房屋结构、式样、质量、功能基本相同的房屋所需的费用。
2、农房拆迁安置补偿权益以及对动产造成的直接损失
《国家赔偿法》第三十六条中关于赔偿损失范围之“直接损失”的理解,不仅包括既得财产利益的损失,还应当包括虽非既得但又必然可得的财产利益损失。
在合法的征收程序中,被征收人的房屋可以通过拆迁安置补偿程序获得相应的补偿,括过渡费、搬家费等,这部分利益属于必然可得利益,应当纳入《国家赔偿法》规定的“直接损失”范围。
拆迁是一个长期斗争,需要全面专业的知识,需要对全局的把控,需要对法条的合理运用。即使一个有着多年诉讼经验的律师,也在不断地学习和更新,才能在一个案件中冷静地分析并作出正确的判断。而对于非法学的人来说,这是一个庞大的课题,不能仅靠短时间的恶补可以达到的。所以在遇到任何拆迁问题的时候不妨问问律师,在律师的指导下进行专业维权。
来源: 征拆百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