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行政律师网—北京行政律师—北京凯诺律师联系我们 | 加入收藏

法律热线:010-53359288 / 18601155977

标签:行政律师  著名行政律师
被非法强拆怎么申请国家赔偿?申请条件、时间、程序是什么?
发布日期:2019-03-01点击率:664

  现实生活中,非法强拆的事例大家肯定或多或少都有见过和听说过,非法强拆在一定程度上其实是一种犯罪行为,被非法强拆人是可申请国家赔偿的,那么被非法强拆怎么申请国家赔偿?申请条件、时间、程序是什么?

  非法强拆构成犯罪的法律依据

  1.《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十条的规定:

  “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的工作人员在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中不履行本条例规定的职责,或者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上级人民政府或者本级人民政府责令改正,通报批评;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十一条的规定:

  “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

  “违反本法规定,给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损失的,依法给予赔偿。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申请国家赔偿的5个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规定,国家赔偿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因行使职权给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人身权或财产权造成损害,依法应给予的赔偿。国家赔偿由侵权的国家机关履行赔偿义务。由此,当被拆迁人的房屋被非法强拆时,有申请国家赔偿的权利。

  1、引起损害发生必须是由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实施的;

  2、引起损害发生的行为必须是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职务违法行为;

  3、必须有公民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客观事实;

  4、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员的职务违法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有因果关系;

  5、必须法律上有明文规定的(即并非所有损害国家都负责赔偿)

  申请国家赔偿的时间

  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2年,自公民知道或应当知道自国家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侵犯其财产权之日起起算。

  国家赔偿的申请程序

  1、提出赔偿请求,要求赔偿应当递交申请书,申请书应载明受害人的自然状况、具体的要求、根据和理由;

  2、行政审判庭或赔偿委员会采取合议的方式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审理案件;

  3、作出是否赔偿的裁决。赔偿委员会作出赔偿决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决定,必须执行,行政诉讼中的赔偿判决,则依行政诉讼法规定的程序,当事人有权上诉。

  最后提醒大家,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赔偿义务机关应当充分听取赔偿请求人的意见,并可以与赔偿请求人就赔偿方式、赔偿项目和赔偿数额等问题进行协商。

  务机关逾期不予赔偿的,或者赔偿请求人对赔偿数额有异议的,可以自期间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来源:土流网

  想了解更多征地拆迁资讯,快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我们的官方微信平台吧!当您遇到拆迁问题时求助北京凯诺律师事务所我们会用我们的专业技能维护您的合法权益。凯诺拆迁律师维权热线:400-678-5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