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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拆迁律师:房屋在法定节假日、周末期间被强制拆除?最高法院这么说
发布日期:2025-04-28点击率:2

  北京拆迁律师:房屋在法定节假日、周末期间被强制拆除?最高法院这么说

  在征地拆迁中,有的被征收人在认为征收补偿标准不合理时,往往会拒绝与征收方签订补偿安置协议,同时也会拒绝交出土地或者是房屋,想要以此方法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但是结合实际征收情况来看,只要被征收人拒绝签订补偿安置协议,征收方便会想尽办来推进征收工作,而我们最常见的则是强拆。有的征收方在对被征收房屋实施强制拆除时,往往会选择在半夜,或者是法定节假日、周末等期间内趁被征收人不在家,直接强制拆除其房屋,这在征收中屡见不鲜。

  那么针对未签订补偿安置协议的被征收人的房屋,征收方是随时可以实施强制拆除行为吗?答案显然不是的,不仅不能随时强拆,更不能在法定节假日、周末等时间内强制拆除房屋,否则违法。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机关在星期六实施强制拆除是否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请示的答复:

  你院《关于孙某某诉房屋强制拆除一案如何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及第六十九条的规定,行政机关不得在星期六实施强制拆除,但情况紧急的除外。

  从上述的内容中我们可以看出,《行政强制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意在保护公民休息权这一基本权利,强调行政强制执行应尊重当事人的休息权,防止搞“突然袭击”和扰民。

  因此实践中,若相关部门在夜间、周末或者是在法定节假日强制拆除被征收人房屋,那则是不合法的,且其强拆行为均属于违法行为。

  另外,凯诺拆迁律师还要告诉大家的是,相关部门不仅不可以在法定节假日期间不能强拆,而且法律也没有赋予相关部门强制拆除房屋的权利。

  一般情况下,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时,需要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对被征收人作出补偿决定。

  如果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没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没有提起行政诉讼,同时也没有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搬迁,那么征收方还需要依法以书面的形式进行催告,在催告之后,若被征收人仍然没有搬迁,其则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也就是说,如果相关部门要想尽快拿到土地,实现征收的最终目的,那么在对被征收人作出补偿决定后,需要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这是法定程序之一。当然,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也只能是在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既不申请行政复议,又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下,一旦被征收人提起了相应的法律程序,那么相关部门就不得进行强制执行工作。

  总之,凯诺拆迁律师最后想要告诉大家的是,房屋征收关系着被征收人的切身利益,不管房屋是在什么时候被拆除的,一定要尽快打110报警,并对强拆现场拍照、录像,收集其他的相关证据材料,如果有必要,尽快在专业律师的帮助下,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