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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拆迁律师:四川真的要迎来“拆迁潮”吗?不管是真的还是假的,提前了解如何补偿大家准没错
发布日期:2024-10-18点击率:41

  北京拆迁律师:四川真的要迎来“拆迁潮”吗?不管是真的还是假的,提前了解如何补偿大家准没错

  据消称,沿海城市的大型企业(包括TCL、格力、小米等)要往西部地区迁移,而且重大建设项目已经落地四川,并且还有消息称,四川成都多地已经发布了征地公告,由此一来,许多四川群众一夜之间变成了“拆迁户”,一下子引来了众多吃瓜群众的关注。

  不过,不管网上所说的消息是否属实,四川川内是否真的会迎来大范围的拆迁,咱们老百姓都应当要多了解一些相关的拆迁知识才行,不至于日后果真到拆迁时却对此一概不知,尤其是拆迁补偿标准这块。

  从实践过程中来看,只要拆迁,老百姓最在乎的还是自己能拿到多少补偿,所以,对于拆迁补偿方面一定要多了解,包括补偿标准是什么?拆迁补偿方式是什么?补偿原则是什么等等。下面我们就结合相关的法律法规来告诉大家。

  首先是农村集体土地征收

  根据《土地管理法》中的规定,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

  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的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从上面的法律法规中我们可以看到,集体土地征收给予被征收人的补偿不能低于其原有的生活水平,也就是说至少要保障被征收人的生活水平不能比没拆之前还差。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对于选择货币补偿的,给予被征收人的拆迁补偿是不能低于其房屋周边房地产的市场价格,一旦低于这个征收价格,就会对非常不公平,就会导致被征收人出现越拆越穷的情况。

  这里要告诉大家,关于拆迁补偿,千万不要觉得只要拆迁,就一定会发家致富,就一定会拿到一笔不错的拆迁补偿款,这是异想天开的想法,是不现实的想法。因为,虽然当下的征地拆迁行为已经越来越规范,但实践中仍然有个别的征收方不按照常规的征收程序进行,仍然以各种套路推进拆迁工作,比如我们最常见的套路就有将房屋直接认定为违法建筑或是危房等推进征收工作。

  所以,凯诺律师提醒大家,在拆迁来临之际一定要多多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征地拆迁知识,这样可以尽可能地避免自己踩坑。

  总之,凯诺律师最后想要告诉大家的是,征地拆迁关系着被征收人的切身利益,一旦在拆迁过程中遇到补偿纠纷、违法征收等等问题,被征收人一定要及时地咨询专业律师,若有必要,一定要及时地在专业律师的帮助下,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