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行政律师网—北京行政律师—北京凯诺律师联系我们 | 加入收藏

法律热线:010-53359288 / 18601155977

标签:行政律师  著名行政律师
北京土地征收纠纷律师:耕地是否可以直接用于非农业建设?
发布日期:2023-11-02点击率:90

  北京土地征收纠纷律师:耕地是否可以直接用于非农业建设?

  实践过程中,许多农民老百姓利用政府的号召,建起了养殖场,正因为有国家的号召,所以,许多农民老百姓也因此通过兴办各种养殖场富了起来,生活质量不仅有所提高,居住环境也有所改善,但从实践过程中来看,许多农民老百姓兴建的养殖场,或是养殖看护房、存放农具用的房屋以及保鲜存储等房屋是直接占用了耕地,而且在建设之前也没有向村委会或是相关部门办理审批手续,然后在建成之前便直接开始养殖生产了。那么,直接利用耕地、山地建设养殖场或是养殖看护房、粪污处理、检验检疫等合法吗?

  在说个问题之前,我们先来看一下耕地是否可以随意占用,是否可以直接在耕地上建设住宅等。

  《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

  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国家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严守耕地保护红线,严格控制耕地转为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

  非农业建设必须节约使用土地,可以利用荒地的,不得占用耕地,可以利用劣地的,不得占用好地。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取土等。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

  耕地应当优先用于粮食和棉、油、糖、蔬菜等农产品生产。

  从上述的法律法规中我们可以看到,耕地只能优先用于农产品的生产,所以,无论是谁都不可以擅自占用耕地进行非农业建设,哪怕是相关部门修建高速公路、高铁,或是农民建设住宅等,都是不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