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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拆迁律师:就行政协议引起的纠纷,有没有起诉期限?
北京拆迁律师:就行政协议引起的纠纷,有没有起诉期限?
被征收人需要注意行政协议纠纷的起诉期限
无论是什么样的纠纷,它都有一个具体的起诉期限,并不是被征收人想什么时候起诉就能什么时候起诉的。行政协议纠纷也是一样的。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协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中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行政协议提起诉讼的,诉讼时效参照民事法律规范确定;对行政机关变更、解除行政协议等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起诉期限依照行政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确定。
根据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所以,广大被征收人在遇到相关部门没有按照约定履行自己补偿职责时,一定要在约定期限届满之日起的三年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避免自己的补偿权益得不到法律的保护。
总之,凯诺律师想要告诉大家的是,征地拆迁是一件好事,但在签订补偿安置协议时一定要提高警惕,该有的内容一定要有,该约定的期限一定要明确在协议里,如果不懂,可以在专业律师的帮助下进行,万不可盲目的签订,避免拿不到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