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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征地中这些新规定新政策可不能错过!
发布日期:2018-06-25点击率:278

  拆迁是国家得以发展的一个必经之路。为了城市的整体规划建设,有必要要对一些比较老、旧建筑的房屋进行拆迁,不过,说起拆迁,历来最令大家烦恼的还是拆迁补偿。

  不过今年,为了保障被拆迁人的切身利益,将实行最新的拆迁补偿政策。

  一改变补偿规则,实现双向补偿

  从今年开始,被拆迁人不仅可以领到农村房屋的补偿,同时还可以领到宅基地补偿,实行双向补偿制度。

  扩大补偿范围,提高补偿金额

  从今年开始的,拆迁补偿范围不只有农村房屋,将主要包括两方面:一方面是被拆迁人的固定财产:农房以及房屋内的装修。另一方面是其他财产:地上附着物补偿比如农民的果园菜园,或者水井厕所等。

  一般房屋装修补偿要与当事人协商,协商不成由评估机构评估确定,家电设备移机也是参照上述方式实施。不过为统一、方便,各县市会依照市场价格出具具体的补偿标准,具体数额以发布时征收拆迁时出具的补偿标准为准。对于耕地补偿一般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用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用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实现多样化补偿方式,可供被拆迁人自由选择

  一种是货币补偿,根据被拆迁人被损失利益的总价值折合成人民币进行补偿。第二种是等价置换,即被拆迁人可以在政府规划区域内本着多退少补的原则选购商品房来弥补自己的损失。同时这两种补偿方式可结合使用。被拆迁人可以任意选择其中一种。

  四是更改原有的计算方法

  拆迁补偿金额=宅基地面积*拆迁补偿单价+农民固定财产(房屋)估价+安置费+农村其他财产补助(附着物+其他建筑物)。被拆迁的补偿范围:包括农民的房屋、房屋的装修、以及院内附着物,如农民自家种的果树、蔬菜等;还有厕所、水井等建筑。

  征地拆迁本生就是一件非常复杂的事情,涉及到很多面的问题,由于很多老百姓不懂法,不看重细节,最后却连连吃亏。所以,老百姓还要注意以下以几点:

  第一点是,拆迁之后必须要保障原有生活水平。根据国土资源部下发的《关于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的指导意见》规定,要求各地采取切实措施,保证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所以说,被拆迁人一旦发现给的补偿远远达不到标准时,一定要注意。

  第二点是,必须是先补偿后搬迁。一般来说拆迁都是为了公共利益而进行的,所以,必须是在给予被征收人充分补偿的基础上进行。可是在实践过程中,总会有有一些拆迁项目,为了拆迁进度,采取一些很极端的违法方式强行拆迁,有的甚至是要求先让被拆迁人搬迁,后补偿,这严重违返了相关法律法规,正因为这样,才造成了很多拆迁纠纷。所以,凯诺拆迁律师提醒大家,在征收过程中,一定要坚守先补偿后搬迁的原则,必须有利益损失。

  第三点是,要参照周边市场价进行补偿。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关于集体土地上房屋的补偿参照重置成本价确定,但对于已经列入城市规划区域内的农村房屋,补偿标准也可以参考周边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如果房屋所在的集体土地已经被征收为国有,但没有进行过拆迁补偿,现在房屋所在地段已经划进城市规划区中,依据司法解释规定,应当依照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补偿标准进行安置补偿。

  对此,凯诺拆迁律师提醒大家,如果大家在征地拆迁中遇到,不公平的拆迁补偿,违法征地强拆等问题的时候,要及时的搜集相关证据,保持镇静,其次,一定要及时的寻求法律的援助以及咨询专业拆迁律师,尽早的让律师介入案件当中,为以后的维权早做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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